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新老政策缴费标准的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20-08-29 |
| 咨询内容 | 现有河南省民权县2019年省市县三级重点服务业项目农贸批发城,占地共约360亩,建筑基本以二层框架结构以及钢结构大棚为主,主要功能是副食品批发以及果品蔬菜批发、冷库仓储等。2019年3月份一期供地96亩,县自然资源局对剩余二期269亩土地出具了预审文件。2019年9月份通过规委会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规划局进行了整体总平面规划图方案公示,我公司进行了一期地块开工建设手续办理,按照2019年前的政策标准缴纳了一期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总体规划工程进行全面施工,并在2020年元月份前已全面封顶。 由于疫情影响正常供地流程节奏,二期土地滞迟于2020年8月摘牌,并已与一期土地证进行合宗,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土地使用年限明确标注是从2019年3月份起算日期的(与一期土地生效日期一致)。现正补办二期手续,包括人防易地建设费用。请问,现针对项目二期补办手续人防易地建设费用应按照新旧哪个标准缴费,请予明确指示回复为盼!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0-09-03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2020年1月1日前已建设或人防部门已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等审核意见的民用建筑,不适用豫人防〔2019〕80号文件。 2.具体事宜请向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