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河南省河道整治工程环境保护费用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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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9-28 |
| 咨询内容 | 项目背景:该项目为费率招标项目,合同签订的预算编制依据包括:(1)2006河南水利定额,(2)豫水建20171号文编制规定,(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138号;《关于调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费的通知》豫建设标[2016]47文 咨询事项:(1)是否可以按合同约定并列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和扬尘治理费,不再单独计列环保工程费用,以安全安全生产措施费费率和扬尘治理费费率相加计算?(2)合同价中包含拆除,便道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以签证形式确认该部分工程量,计价时该部分工程量是否可以计入建筑工程部分,并作为生活文化及福利建筑和其他临时工程费的计算基数?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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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0-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豫水建〔2017〕1号文对安全生产措施费有明确计算方法,环境保护工程概算是工程总概算的一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不能替代环保工程费用。 (2)拆除,便道等施工内容是否纳入建安工作量,建议按照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