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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农村低保补助因子女工作取消
提交时间 2016-06-28
咨询内容 代亲戚询问一个问题:亲戚老家在周口郸城,家境一般,身体因病伤残,有二级伤残证,享受有农村低保。有子女在洛阳工作,子女工作多年后购买有代步汽车和贷款购买的住房。村里说是清查低保户,说是因为子女买房和车了,就要取消低保补助。请问有这方面的政策吗?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06-28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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