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因施工中安全问题,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减少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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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6-11 |
| 咨询内容 | 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法姬娜公馆项目修建3000㎡的人防工程履行人防义务,图纸设计了3004㎡的人防工程;在施工中,因人防工程的口部离前面主楼较近,开挖后可能影响前面主楼的安全,图纸进行了微调,调整后人防工程面积变为2993.25㎡(比审批面积小了6.75㎡),比批复面积减少的6.75㎡的人防工程,项目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履行人防义务,是否可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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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6-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人防部门应参与民用建筑的竣工联合验收,对未按规定履行人防义务的,应责令补建,确因条件限制不能补建的,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