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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该自认倒霉?
提交时间 2016-01-29
咨询内容 2013年12月,在新乡市枫景上东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2014年春季装修,2015年5月份入住时发现:客厅入户门右上方出现斜向裂缝一道,客厅东墙和西卧室分别出现“厂”行连续水平2米多垂直2米多的连续裂缝计两道,南卧室窗口下一道斜裂缝。向开发商下属物业公司报修,得到的答复是温度裂缝只需要粉刷层维修就可以了,我感到不可思议,到新乡市建筑质量监督站投诉,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房子裂缝问题,查找产生裂缝的原因,解决方案。 在质监站的催促下,物业公司答应的维修方案依然是粉刷层维修,即表面维修。而且维修期间不对业主任何补偿。 我认为:入住两年的房子就出现如此多的质量问题,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将更多。现在的质量问题就如次推诿扯皮,将来出现问题将更难以得到维修和公正待遇。 特要求给换一套没有质量问题的房子,要不就从根本上对现有房子进行维修,要不就退房。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6-02-05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向所在地质监部门咨询更换、赔偿等政策依据,要求该部门依法监督,解决房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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