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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一个转业志愿兵的无奈
提交时间 2016-12-15
咨询内容 情况反映 民政部门及退伍办的领导您好: 我叫张俊杰1986.10月我光荣的应征入伍了。 1986.10-----1986.12 在坦克一师 1986.12-----1987.8 北京军区坦克乘员训练基地学员 1987.8------1988.11 基地教导队 1989.1------1995.3 北京军区坦克乘员训练基地学员班长 1995.3调入空降兵十五军四十三师炮团修理所 1996年担任空降兵十五军四十三师炮团修理所汽修排长 1999年转业(转业到地方一天班都没上过) 我是一名在部队带兵训练,摸爬滚打十三年的志愿兵退伍老战士( 家住二七区侯寨乡八卦庙村295号张俊杰),共产党员,86年我光荣的入伍了,在部队我是一名优秀的革命战士,多次获得“优秀士兵”“优秀骨干”“优秀共产党员”奖励和称号(部分嘉奖和荣誉证书在档案内),89年我参加了“6.4”反革命暴乱的镇压行动,98年的长江洪涝灾害我和所在部队奋斗在荆江大堤上,军委主席江泽民同志亲临现场接见了我们部队,1999年我转业到了地方,市退伍办将我安排到建安四公司,因单位效益不好,转业几年来单位一直未给我安排工作。 我是一名党员,在部队接受党的教育十多年,怀着对党的感恩之情可又无法正常的过上党的组织生活。2003年我将我的组织关系从建安四公司转接到我所在的农村党支部才得以过上正常的党组织生活(期间,因为我所在的侯寨乡党委需要验明我的入党申请书和档案,否则不予接受,没有办法我只有到建安四公司讲明情况,负责档案的通知将我的档案密封好,由我本人由单位带到了侯寨乡党委,查验后封好待到我拿回建安四公司以后却不予接收,没有办法只好将档案带回家中存放至今)。 2004年一场灾难降临在我的家庭,我患上脑部供血不足的疾病,经常昏厥。辗转于郑州市的几个大小医院,没有经济来源,仅有的微薄专业费也因救治我而花光,因为单位一直未给我安置工作岗位,所以我的医疗费用皆是我的家人从亲戚那里借来的,在这期间我一直和单位联系但却没有结果,连续几年来我都成为我这个苦难家庭的拖累,在病情最终的05至06年期间我的个人生活已经几近不能自理,在这段时间内我的爱人几乎借光了我所有能借到钱的亲戚们,在这段时间里因为我患病的原因一直未能与单位取得联系,所以工作的事情就一直没有着落。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区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降临,在这院级汶川灾区几千公里以外北方城市的我,在这举国同哀,连呼吸中充溢这无尽悲痛的日子里,我义不容辞的组织了7名退伍兵老战士自费组织救灾物资包车并带队奔赴了四川地震重灾区;广元市,参加了当地的红十字组织,成了一名抗震救灾志愿者,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连续的奋战的精神,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赞扬(由当地政府的抗震救灾志愿者的证明材料,材料附后)。 自1999年退伍之后,我没有享受应有的待遇按照1998年12月修订的《兵役法》第56条第3项规定:“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和《省退伍士兵安置办法》第19条规定:“城镇退伍义务兵自报道之日第二个月起至确定安置去向当月止,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以确定安置去向的,由于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接受手续或者接受后未能安排上岗的,由该单位按照本单位同工龄在岗职工但年月平均工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保障费。” 我现在很无助,我和爱人在农村生活,孩子都未成家(一个女儿上大学儿子响应号召今年也参军参加国防建设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家庭负担较重,我现在也不能干重活,希望能得到单位组织的温暖,给予我应该享有的生活补助,但是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希望民政,退伍部门的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的情况。 此致 敬礼 退伍老战士:张俊杰 2016年 12月15 日 联系电话:1361385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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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12-2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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