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省属企业如果指定跟投政策,需要向国资委报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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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9-11 |
| 咨询内容 | 省属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在投资项目中制定跟投政策,因为投资资金为国有资产,想咨询一下,需要向国资委报备,并且经过国资委批复才可以跟投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省政府国资委 |
|---|---|
| 回复时间 | 2017-09-14 |
| 回复内容 | 现对您在我委网站咨询“省属企业如果指定跟投政策,需要向国资委报备吗?”问题答复如下: 一、2016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再审核或备案企业投资项目”。之后,国资委印发了1+4投资监管文件,将投资项目决策权下放企业董事会,不再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二、省管企业先后建立健全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企业的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产(股)权投资、境外投资管理等基本制度,以及风险管控和跟投制度等专项制度。具体跟投项目的范围、跟投的人员范围、跟投的方式和跟投的比例等,由企业董事会决定。三、在国企改革中,部分省管企业借鉴国内外的成功做法,试行跟投制度,主要目的是增强投资管理人员责任感,提高国有资本投资收益,避免投资损失,符合改革的方向。如有其它疑问,请来电或致函我委,联系电话:65507069。感谢您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