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数据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25-12-27 |
| 咨询内容 | 本省统计年鉴”六、对外经济贸易“中”6-8 各市外商和港澳台商在豫直接投资金额“部分注明”自2022年起,‘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口径发生调整“,请问具体调整在哪里,与往年统计口径有何不同,能否提供与往年可比的数据,本人仅用于学术研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统计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12-29 |
| 回复内容 | 您好,“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属于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管理,并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按照国务院授权,商务部负责全国外商投资统计资料的汇总、发布和对外交流工作。全国性的外商投资统计报表格式、指标设置、计算口径等必须按制度的规定统一执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发布和使用外商投资统计数据,或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外商投资统计数据用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资料,应以商务部反馈的本地数据为准。据了解,2022年起,按照商务部的工作要求,各省“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口径需按照商务部统一口径进行汇总发布和使用。如需更深入的了解,请具体咨询商务部门。河南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371—63941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