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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罗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易地人防手续
提交时间 2025-07-25
咨询内容 该项目建设位于罗山县静脉产业园信阳监狱五一农场三分厂区域,不在罗山县城市规划区内。该项目性质为工业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66667.00平方米,约合100亩,总建筑面积8187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79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8.00平方米,计划建设标准化厂房、研发中心、综合服务楼为一体化的现代化产业园区。主要包括建设标准化厂房研发中心、综合服务楼、食堂宿舍及其他配套用房;园区内路面硬化、绿化及停车场;园、区水、电等公共管线设施。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易地人防手续,烦请作出明确的界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07-31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经批准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或重要目标毗邻区内民用建筑应履行人防义务。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经批准的,按《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有关民用建筑配建范围要求等确定。

2.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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