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低保被顶替 |
|---|---|
| 提交时间 | 2015-09-21 |
| 咨询内容 | 申 诉 我叫李子中,男,汉族,现年65岁,身份证号:41272719501111269X,家住淮阳县葛店乡小李庄155号。儿子伤亡,儿媳失踪,留下两个孤儿李梦雨和李公权,妻子王桂荣高血压、心脏病,还有年近百岁的老母亲(一级残疾)。全家五口生活特别困难,曾多次向行政村申请低保,2015年春天已经公示,上面也有我家的名字,我去乡政府办理,领导说没有我家的低保,不知什么原因。我特向上级领导反映这个情况,请求上级领导关心我家特别困难的情况,办理此事。 申诉人:李子中 2015年9月5号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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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10-23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