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武陟县第二黄河河务局水政科张红卫渎职行为的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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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1-19 |
| 咨询内容 | 举报权是公民享有和应受保护的基本权利之一。“对于一切违法犯罪的线索,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和揭发。而“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是相关受理单位应该遵守的职责。 但是,武陟县第二黄河河务局水政科张红卫,在接到群众的举报信后,擅自将举报信内容及举报人的一切信息泄露给被举报人,甚至将几个人来河务局举报的、举报人下一步的举报计划(打算到公安局报案),一并泄露给被举报人。致使举报人第二天就收到被举报人的电话威胁,对方不但在电话里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甚至叫嚣,“还敢到河务局举报我!我们正在商量对策,我们已经想好了找人顶这个事”等等。 希望上级领导对武陟县第二黄河河务局水政科张红卫的失职渎职行为严加查处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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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1-25 |
| 回复内容 | 你好!省水利厅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是两个不隶属的单位。建议你向黄委会或当地纪检部门反映咨询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