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人防工程补建问题
提交时间 2020-04-10
咨询内容 项目申报修建人防工程通过人防审批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未修建人防工程.当地人防部门按照人防法律法规.依法给予了处罚并责令限期修建或全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项目开发商想补建人防工程但是一期已不满足修建要求项目开发商拟于二期同步补建人防工程 1.项目一期和二期虽然是同一个开发公司但是一期和二期的土地证和规划证是分开的一期未按规定修建人防工程被处罚后补建人防工程是否能补建到二期? 2.如果能补建到二期这限期修建中的期限是多久?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4-13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人防工程补建问题的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原则上同一建设单位报建的不同地块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同地块各自履行人防义务。

        2、若同一建设单位报建的不同地块的民用建筑,其人防义务合并履行时,应满足人员掩蔽工程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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