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经济林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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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7-19 |
| 咨询内容 | 我是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任家庄村民,我家承包有4.2亩左右土地分别种植药材树与果树1271多棵,其中樟木树药材树共806棵,270棵地径12cm,536棵8㎝。苹果树264棵地径10㎝。杨树共18棵,6棵地径50㎝,6棵地径35㎝,6棵地径30㎝。桃树180棵,地径12㎝。软枣树3棵,地径16㎝(这是之前相关人员初步测量的数据,实际地径数比这大得多)以上果树均己挂果多年,果树林内有地埋管,水井三口,水泥杆等,并有专人管理,请问我家的果树与药材树是否能够认定为经济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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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7-23 |
| 回复内容 | 梁庆丽同志: 您咨询的经济林认定的相关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济林的认定依据 认定经济林的主要依据为《森林法》。修订前的《森林法》(1998年版)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修订后的《森林法》(2020年版)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国家鼓励发展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森林按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 您所种植的果树和药材树是否属于经济林,除了您反映的情况,还应结合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是否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最后进行确认。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