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异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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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5-14 |
| 咨询内容 | 我公司建设的项目于2014年开工建设,地上建筑共9栋,现已全部建成。建筑层高为7—18,为阀板基础,从底板底面至正负零计算深度为-2.7—-2.9米,我项目未建设地下车库,地下室全部为储藏室,现在我们到人防部门申请办理人防手续,是否可以按照“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理由申请异地建设且足额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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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5-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关于人防新旧政策衔接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人防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