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强烈建议开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展不动产异议登记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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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2-27 |
| 咨询内容 | 相关领导,工作人员: 你们好,我是开封市市民,强烈建议贵单位督促推动开封市市民之家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展不动产异议登记业务。异议登记是真正权利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是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的补救措施。不动产权属的产权变更,买卖、赠与、过户关系到不动产产权共有人的物权及切身利益,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是发生产权纠纷时的一种法定临时保全和补救措施。物权作为最为基础和重要的财产权,是社会每个人、每个团体乃至国家的基本权利,也是民事主体从事各种经济或社会活动、创造财富的基础,关系到财产稳定和社会和谐,河南多地房产部门均有此项业务。作为开封市民,多次前往开封房产交易部门提议开展不动产异议登记业务,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相关部门表示等待批复,拒绝开展。所以,我想咨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作为法定制度,依法开展,严格执行,既是公民物权的权利,也是行政机关的业务范畴,更是百姓民意。请问一年多的时间,开封房产部门等待批复,什么原因呢?作为上级部门,能否尽快督促落实开封市房管部门开展不动产异议业务?谢谢~ 2.希望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尽快推动落实开封市开展不动产异议登记业务。您辛苦了,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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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3-04 |
| 回复内容 |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情况请您电话联系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咨询相关政策法规,寻求解决途径。电话:0371-68080861 68080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