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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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11-30 |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财政厅、民政厅印发通知,从2019年1月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8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1200元。 我没有从财政厅和民政厅找到相关的政策文件,只有这个新闻动态。 请问印发的通知有明确的文号吗,我想找一下文件?这个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是全省范围内统一的还是各地市根据情况制定标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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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12-06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 2021年1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9〕6号),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100元,达到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8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1200元。 2021年7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9〕120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 如有疑问,请您电话咨询我厅儿童福利处,电话:0371-65506646,0371-6590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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