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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是否有权拒绝合理要求
提交时间 2015-08-28
咨询内容 我办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审查单位需从本人毕业高中 当地村委 乡民政部门 三选一 盖章审查 。因村中负责人不在,去乡民政办理,盖章时乡民政以没见文件为由,拒绝盖章审核。两次商量要求均拒绝。上面下了文件,规定了办事方法,乡民政以未见文件拒绝 ,请问是否合理?省里的对高校学生的扶助政策,基层民政不了解,是否合适?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5-08-31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371—6590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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