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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新蔡县地区锂电池项目在发改委立项事宜
提交时间 2019-07-29
咨询内容 我是一个回项创业的青年,一心想为家乡做点实事。想在家乡建一个锂电池生产基地。现在在家都跑了一个多月了项目都没有结果,在申报项目时,因当地,没有相关的企业,地方发改委,找不到相关参考依据,项目无法立项,还请升级领导,给于该项目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和相关的法律依据文件。 急需领导的回复。 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9-07-31
回复内容 亲爱的杜红亮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关于能量型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电池正极材料、电池隔膜等技术标准,高于标准的,属于鼓励类;低于标准的,属于允许类。同时,车用动力电池投资项目应符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2号令)中关于“新建车用动力电池单体/系统企业投资项目”的研发机构、研发团队、研发经历、核心技术、试验验证、智能制造、产品指标先进性、回收利用该体系建设等要求,在开展项目备案时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注意投资规模合理性。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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