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我这样的条件适合不适合办理五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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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3-28 |
| 咨询内容 | 我今年30岁,9岁得了强制性脊柱炎至今,未婚,无儿女。4级残疾,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业。现在生活不能自理,脖子,脊柱,腰,大腿髋关节,膝盖严重变形,每天需要父母照顾我,爸爸:60岁,无业,患有高血压,脑梗塞,无业,妈妈:无业。眼睛患有虹膜炎每年都要复发,血压低每天离不开药,53岁。妹妹比我小两岁。我从网络上得知满足下列条件就可以办理五保户。(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人; (三)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五保对象的确定: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我觉得我非常符合上面的条件,请问我可以办理五保户吗,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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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3-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