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伤残军人户籍迁移医保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16-11-24 |
| 咨询内容 | 我是四级伤残军人,于2013年做过肾移植手术,准备将户籍迁郑州,但经咨询郑州市二七民政局,答复说,优抚关系可以接收,但医保他们不管的。这个答复与《军人优抚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不符,如果在本省内户籍迁移后就没有医保了,合适吗?现在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办了?望回复,十分感谢了 2016/11/24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
| 回复时间 | 2016-12-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