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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怎样取得公证员的资格
提交时间 2021-09-11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通过什么条件可以取得公证员的资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司法厅
回复时间 2021-09-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如何担任公证员有关问题已收到。目前,公证员一般任职依据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第十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报请审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担任公证员申请书;
  (二)公证机构推荐书;
  (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四)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
  (六)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审查意见;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感谢您对公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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