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电信用户携号转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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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04-22 |
| 咨询内容 | 我于2022年4月8日在河南省伊川县联通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被告知我的号码属于靓号需要签订20年靓号协议于每月199的抵消,如果不签订协议和承诺最低消费(199)的话不予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我的号码在移动公司没有靓号协议没有最低消费,为什么到联通公司就必须签订这种我认为的霸王条款呢? 国家工信部有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 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 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 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 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 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 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 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 其他违规行为。 我想知道联通公司的这项规定是否符合工信部的规定,如果不符合规定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申诉过,联通公司给与的答复还是“您的号码属于靓号必须签订20年靓号协议于月最低消费承诺”。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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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4-24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政府职能分工,请您向省通信管理局反映您的问题。感谢您对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