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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咨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25条第3款的解释
提交时间 2018-05-15
咨询内容 我想咨询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25条第3款的具体解释。 详细问题描述:我们村在第一轮选举过程中,即确定候选人的过程中,出现了第四名和第五名票数一样的情况。本来四名委员,差额的话需要5个人当候选人,这时,出现第四和第五票数一样多,那么,需要把第六名也一起确定为候选人,还是尽管四,五名票数一样,只确定到第五名为候选人呢? 在线,急等。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6-28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电话:0371-659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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