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重度残疾人双补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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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8-24 |
| 咨询内容 | 敬爱的省民政厅的领导: 我叫秦保银,1963年6月生,1968年双目失明。我要向您反应两个问题:一、2012年12月21日,中国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在郑州举行,这次会议召开前,我从各种新闻媒体听到河南省政府宣布了一个令我们广大残疾人感到惊讶而又鼓舞的政策,当时的史济春副省长也强调了这个政策的落实办法。政策内容是:河南省政府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对重度残疾人每月200元整的生活补助。发布该政策三年多以来,我们焦作地区都以我们这些重度残疾人不够低保条件而拒发。所谓低保条件,众所周知,我这里就不多说了。既然有那么多的申请限制,何来率先在全国实行对重度残疾人的补助?如果不能突出“重度”二字,那该政策的发布,意义何在?是我国公民,够低保条件,应保尽保。可这和申请对重度残疾人的补助有冲突么?所以,我在此呼吁,政策的严肃性和落实性。 以文件说话,豫民文【2012】327号和焦民【2012】234号对补助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而现实却不是这么执行的。 二、2015年下半年,国家也发布了对重度残疾人实行双补的政策,一个是生活补,一个是护理补。遗憾呐,焦作地区又在设定重重条件限制双补的落实。 (国发〔52〕号)《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也有明确的注释和规定。 尊敬的领导,我不知道省十八地市是不是都这样,但是我却知道这敏感的政策,无论是省还是国家出台的,都应该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既然是针对重度残疾人的补助,为什么还要添加类似低保对象的限制条件???这是省和国家对重度残疾人的体恤啊,重度啊!不要让我们这样的人群没完没了的受伤吧!据我了解,我身边就有不少的重度残疾人被粗暴的对待,甚至是恶语中伤,均都因为我们所申请的省和国家的那两个好政策! 这是我女儿代笔在网上发表的留言,希望领导忙里抽闲,能看到我的心声,我愿意接受任何调查。 此致 敬礼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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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8-26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福利处,电话:0371-65909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