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关于国有企业超股比担保问题
提交时间 2024-05-29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根据省国资委规定,省管企业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的,应提交董事会审批。关于超股比怎么理解,比如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集团占80%股份。那么在提供10亿担保时,超过8000万就是超股比担保了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4-05-3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按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资规(2023)2号)规定,省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子企业和参股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对子企业确需超股比担保的,需报集团董事会或其授权决策主体审批,并对超出持股比例的担保额度,应由小股东或第三方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其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确认。感谢您对河南国资国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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