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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标题 | 初领结婚日期有误能更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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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7-06-08 |
| 咨询内容 | 请愿书 您好, 现在我们夫妻遇到了一些困难,希望您给予我们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5月27日我们去荥阳政务大厅婚姻登记处补办(因遗失)结婚证,发现我们荥阳市民政局的电脑信息库里关于我们夫妻的领证日期有误。我们的初领结婚日期是1991年5月4日,而不是现在电脑里的2005年5月30日。因为我们要去德国看儿子,我们儿子的生日是1992年10月20日,这样的错误信息对我们的探亲申根签证会有影响,更重要的是把2005年5月30日当作我们的初领结婚日期,否定我们1991年5月4日的结婚领证事实,让我们心里极不舒服。 我们夫妻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晚婚晚育,是正大光明于1991年5月4日青年节在荥阳城关乡政府领的结婚证,在老家办了仪式,现在的结婚日期对我们的婚姻性质是不尊重的,也违背了真相。(当年我们夫妇的结婚照可以作为最珍贵的证据)。 荥阳市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非常热情耐心的给我们求证想办法,她们经过打电话落实发现没有我们1991年5月4日的领证原始信息,也给我们做了没有权限更正信息的解释,最后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建议我们去荥阳民政局档案室开个证明,拿着现在的结婚证,办亲子关系公证应该没问题。 局长,我们费这么大的力气来说明,不仅仅为了公证需要,而是我们夫妻2005年5月30日以前的婚姻关系不是没有领证的同居的事实婚姻,而是荥阳民政局发的结婚证的法定的婚姻关系! 造成这样的缘由据我们的回忆大概是因为2005年5月份因为儿子上学的事需要往郑州市迁户口,在荥阳民政局开证明,当时局里的姚淑芬主任说电脑里没有我们夫妻的结婚领证信息,需要重录,随即她把我们手上1991年5月4日(带海绵的红布式的和奖状一样大)的结婚证收走,按照她的指导,填了一张格式化表,拍了照片,领了二本新的结婚证,因为儿子上学的事急,没有认真看填的什么表,也没留意手上新的结婚证上没有“补”字,出现这样的状况,我们也有重要责任。 无论怎样,我们认为“实事求是”应该是政务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国家在进行大数据,进行互联网政务,都得建立在实事求是的数据和信息上,我们不能谓信息化管理而信息化,对有误的信息不更正,睁着眼睛说假话,揣着真相装糊涂,我们觉得这样有悖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是对信息化政务管理的亵渎。 我们夫妻的要求就是恢复事实的结婚领证日期1991年5月4日,如果更正还需要什么资料,我们会积极去办。(我们现在有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本还有我们村委会提供的我们夫妻1991年5月4日结婚证明书)。 恳请给予帮助,还给我们夫妻婚姻关系性质的一个尊重。 有人说我们夫妇有点儿较真,现在的结婚证又不影响我们的利益,为啥要自找麻烦,给大家添事,我们夫妇认为,我们的婚姻性质应该得到尊重,初领的结婚证是1991年而不是2005年。大数据下,一个人的身份证都可以落实的事,改个错还原一个事实怎么这么难呢!民政局认为现在的信息不能更改的依据是什么?期待您的回复! 求助人:李连奎 汪艳焱夫妇 2017年6月7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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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7-06-12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事务处,电话:0371-659003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