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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退伍军人遗留问题
提交时间 2017-08-10
咨询内容 我是2004年在当地武装部应征入伍到内蒙古朱日和训练基地,义务兵2年,当时送到我家里有入伍通知书和安置证。06年退伍回来以后民政局通知让我把入伍通知书和安置证交到退伍办,交到退伍办后至今没有通知我本人怎么安置和自谋职业领取补助,我知道中央和省里有文件,关于对退伍军人遗留问题处理的通知。这个文件内容是什么?哪一年的几号文件,按照现在物价上涨指数、人民币贬值,县民政部门应该按07年的标准补助,还是按现在的物价情况给补,应该对应补助多钱?有没有基本标准,怎么来计算。请求领导帮助。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8-23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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