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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退伍残疾军人复查
提交时间 2016-03-28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服现役满16年的四级军士长,2015年退伍回河南省灵宝市原户口所在地,2013年在部队训练中受伤,右膝韧带断裂,经手术后,根据部队评残的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复查、专家评审,被评为八级伤残军人,并发残疾军人证,退伍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三门峡市统一组织伤残人员在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进行复检,体检费每人200元,自费。在体检过程中,只有医生简单问询后就开出各种检查单,以我为例,我开的检查是核磁共振600元,和我一样的不在少数,在此我想咨询:   1.这部分体检费用自费,是否合理?   2.200元体检费,只是医生简单的问询,是否妥当?   3.部队评的残疾证明在地方是否能用?(当时,我告诉医生,我在手术前,手术后都有相关的磁共振片子,上面有日期、姓名,还有相关病历复印件是否可以用?医生说,如果这次不拍片,就不能被认为是残疾,不能享受优抚。)   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对当下相关政策知之甚少,个人认为,做相关的体检复查是应该的,但是,只为证明残疾情况的真伪,就让每个残疾军人,如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难免让人有所微词。在此,我想咨询以上问题,望能给予答复。         此致    敬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03-28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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