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2016年直招士官退役安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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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6-22 |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2008年8月入伍的直招士官,于2015年12月服现役满上士军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依据:河南省民政厅文件 豫民文【2016】236号文件中: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53条第三款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5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下列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六)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 依据该文件精神,我的情况应与服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享受同等的转业安置待遇。 2016年6月20日,我携带相关资料到鹤壁市民政局报到,得到的答复是不能与服役满12年转业的士官享受同等的转业安置待遇。双向选择,需要自己联系接收单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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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6-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