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请问这样慰问军属是否符合政策?让军属觉得是施舍的慰问还不如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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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8-02-13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服役14年的老兵,老家是河南省兰考县南彰镇。昨天给父母打电话,听到了一件让人很伤心的事情。春节慰问军属,本来是党和政府做的一件好事,在地方却做成了一件窝心事。往年慰问都是一袋米一袋油,东西不在多少,父母把它当做荣誉。今年的慰问品却变成了一百元购物券,而且购物券只能在当地开的所谓爱心超市购买东西。爱心超市不但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产品品质也不高,最重要的是,超过一百块钱的东西,另外付钱都不行,也就是说只能用一百块购物券购买小于或等于一百块钱的东西。父母去购买东西时,刚好遇到另外一个军属去购买,就很不高兴的问一句,能不能给钱,我需要钱看病,超市老板态度很不好,老板竟然爆粗口,爱要就要,不要滚蛋。我不知道如果作为军人的儿子,听到年迈的父亲被这样羞辱之后会是什么感受。国家慰问军属,本来是件好事,现在却让人觉得是施舍,是可怜。还有家属因为没带身份证,不让购买,因为超市规定必须带身份证,并且签字才能兑换,最后不得不来来回回跑几公里,就为了兑换这一百块钱东西。现在很多扶贫资金也被换成了购物券,只能在爱心超市购物。其中是否有利益输送,不得而知。希望领导重视,莫让害群之马,凉了军人,军属和人民群众的心。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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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8-03-0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