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小区地下停车场业主自行安装的充电桩电费收费价格问题。
提交时间 2022-03-08
咨询内容 你好!我家小区位于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李诫路8号悦府尚书苑2期,经过物业同意,我在自己的购买的停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设备、电缆、电表都是我的,物业没有提供任何设备,因为我们小区电费是在物业缴费,现在物业要按0.8元/度收费,家里电表收费0.56元/度,请问充电桩电费收费是否合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2-03-11
回复内容

亲爱的周选举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其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我省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为0.529—0.568元/千瓦时,其中,1-10千伏及以上用户0.529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用户0.568元/千瓦时。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