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人防工程审批建设面积与实际建设面积差别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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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01-05 |
| 咨询内容 | 人防办审批建设人防工程为1.5万平方米,设计单位也按照审批文件设计了1.5万平方米人防工程,但后期建设过程中单设单位为降低建设成本只建设了9000平方米剩余6000平方米人防工程不再建设,现项目基本上要完工了,已丧失6000平方米人防工程的建设条件,请问省办领导,下面我们等待竣工验收核实建设面积后,对未建设部分直接补缴易地建设费,还是直接最高额处罚后补缴全额或者未建设部分的易地建设费啊?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2-01-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1、人防法律法规等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责令其限期修建;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必须经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