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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2016年汝州市农村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流程
提交时间 2016-08-24
咨询内容 您好: 我想请问下 1:何为低保? 2:如果低保为保障当地农村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则按照汝州市于16年8月22日左右颁发的<2016年汝州市农村低保全面复核认定工作流程>文件中“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几种情况”来认定低保,那么我们市享受低保的范围要比以前最起码少90%,此文件一经颁发就引起了当地强烈的轰动,反对声不绝于耳,这是否符合现行中央民生政策?大部分群众对文件中“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几种情况”持反对态度,脱离了当地的农村的生活水平,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制定本文件依据的文件却是2012年和2013年文件,不是最新文件。下面是依据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1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程序的通知》(汝政[2013]133号) 另外,如果此政策实施下来,那么下拨到汝州市低保资金与之前是否有变化?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6-08-26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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