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公路用地上新建的生产厂房、仓库是否属于应当履行人防义务范围 |
|---|---|
| 提交时间 | 2026-09-10 |
| 咨询内容 |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条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请问公路用地上新建的生产厂房、仓库是否属于应当履行人防义务范围?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26-09-14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0号)第十三条,本条所称民用建筑包括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生产厂房、仓库是否属于民用建筑,需要结合单体建筑物的实际功能认定。 2.具体事宜请咨询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