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涉外婚姻 |
|---|---|
| 提交时间 | 2018-04-03 |
| 咨询内容 | 我在越南的中国领事馆办理的越南新娘的单身证明,在郑州涉外婚姻办事处却造到无视。他们给的理由是越南文件翻译中文的时候有2个词语翻译不准确。而且是公然的要钱,给钱少的话就要去上海的越南领事馆从新认证单身证明。我想问的是中国驻外国领事馆签署的证明书有没有效?如果有效为什么郑州民政不承认,如果没有效为什么要需要领事认证而不是其他的认证。这个很矛盾。郑州涉外婚姻办事处涉嫌渎职,不作为,刁难民众,望处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
| 回复时间 | 2018-05-13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事务处,电话:0371-65909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