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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单位欠缴影响个人问题如何解决
提交时间 2015-05-19
咨询内容 我是一名河南省长垣县的公务员,我在长垣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正式在编人员,我们单位由于响应省直管县的政策,我们单位原属于新乡市的市直单位,原来住房公积金一直是新乡市出钱缴存,从2014年1月开始我单位脱离新乡市管辖但由于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一直未理顺,工资一直停发,从2014年1月到至今,工资未发,住房公积金也未缴存,欠缴有一年半了,我现在需要进行公积金贷款,我去咨询长垣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单位欠缴超过3个月,我自己本人也无法贷款。我想问一下,在单位非恶意欠缴,而是由于国家政策原因导致的错误,属于国家欠缴的情况,我本人需要为此买单么?我该如何实现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愿望?上级部门能不能指导下下级部门如何处理该种情况? 请关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回复时间 2015-05-21
回复内容 您好,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称无法办理贷款手续是因你单位欠缴超过3个月,据此,建议您首先与您所在单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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