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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孤儿申请,我该怎么办
提交时间 2018-05-19
咨询内容 尊敬的民政厅领导: 咨询人:宋香、宋松有,汉族,64岁,单身,住址:住河南省方城县杨楼镇曲沟村东宋庄54号。身体健康,现为宋国栋兄妹的代养人,供养三人的吃住上学等生活必需。家庭困难。 咨询请求;请求民政部门为宋国栋、宋国正、宋美珊办理孤儿证,享受孤儿待遇。 事实与理由: 咨询人之弟宋书堂,生于1972年10月27日,住址同上。2008年3月26日与外地人吕红结婚,共生育以上二男一女:宋国栋(男,生于2009年1月11日)、 宋国正(男,生于2010年9月25日)、宋美珊(女,生于2013年7月15日)。宋书堂不幸于2017年7月29日在地里用拖拉机拉玉米时翻车导致死亡。弟媳吕红,40岁,女,患有神经病,经人介绍与宋书堂结婚。于农历2016年3月28日因宫颈癌死亡。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她是哪里人,也没有身份证,所以在杨楼镇没能入上公安户口。 正因为吕红没有公安户口,所以方城县民政局和杨楼镇民政所不给 宋国栋、 宋国正、宋美珊 三人办理孤儿证,也就不能享受国家的孤儿政策。因基层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关心困难的、特殊家庭的生活。尽管国家有好的政策,也同样挡不住这些家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国家这么重视扶贫,难道 宋国栋、 宋国正、宋美珊不需要扶贫吗?明知是孤儿,却不能办理孤儿证。 因为没有公安户口,宋国栋 宋国正、宋美珊 就不是孤儿了吗? 咨询人是最底层的老百姓,该怎么办?请求民政厅领导帮助为盼!谢! 咨询人 宋香、宋松有 2018.5.19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8-06-28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事务处,电话:0371-6590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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