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能否设计附建式人防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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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5-17 |
| 咨询内容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能否设计附建式人防地下室? 县人防办说需到省人防办进行备案,没有人防设计资质,无法备案?是这样的吗? 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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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5-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收悉,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人防办国人防〔2013〕417号文件和河南省人防办豫人防〔2018〕97号文件规定,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活动。省外人防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进入河南行政区域开展人防工程设计业务前需要进行承揽业务前备案。如果设计单位不具有上述规定的设计资质,不能从事人防工程设计业务,包括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