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项城市秣陵镇 |
|---|---|
| 提交时间 | 2015-01-19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好,我是周口市项城市秣陵镇的,农村户口,且从未迁移,前些年在外打工,回老家一直和父母兄长住一块,现在结婚生子,需要自立门户,但到村里申请办理宅基地时,村委要我缴纳4000元才给办理宅基地,我查询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宅基地办理费用应仅仅缴纳工本费即可,工本费应该没这么多,请问领导项城市秣陵镇是不是有特殊规定,在我户口一直是农村户口且目前已结婚生子的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申请宅基地,应依据哪项政策规定交纳哪些费用??村委如果不按政策执行我应如何处理?? 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热爱中国,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回复时间 | 2015-01-20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法规,反映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