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以上的必须招标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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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1-05 |
| 咨询内容 | 关于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关于单项合同的理解,比如政府资金预算的一个工程项目分为10个标段,总价2000万元,每个标段200万元,每个标段均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这样的话,达不到单项合同400万人民币,字面意思理解的话,是否不再需要公开招投标?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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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1-08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规定,依法进行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也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发包方不能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分多个标段规避招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