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濮阳范县张庄乡黄河滩区拆迁补偿款发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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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9-07 |
| 咨询内容 | 濮阳市范县制定了如下补助(奖励)标准: 一是各级财政性资金对搬迁群众新购住房按照人均2.84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是对旧房进行价值评估,对于旧房评估价值超过上级购房补助(2.84万元/人)的超出部分全额补齐,然后再对全部旧房按照评估价值的20%进行补偿。 三是对有房屋的宅基地进行适当补贴。宅基地面积均按0.25亩计算(根据国家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高于0.25亩(166.7平方米),高于部分视为超标准占用),每宗宅基地补助15000元,坚持一户一子一宅。每户宅基地补贴价款=(166.7平方米—安置区新选房屋占地面积)×90元/平方米。对有房屋而多占的宅基地,依次按8000元、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宅基地上所有附着物清理完毕后,宅基地补偿资金一次性兑现到户。 请问不在安置区买房的拆迁户,上述三项补助金是足额发放吗?什么时候发放?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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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9-07 |
| 回复内容 | 您好,具体情况请您咨询所在地拆迁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