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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漫长的就业路
提交时间 2017-06-12
咨询内容 我叫张印,男,汉族,现年44岁,我于1994年12月1日至1997年12月1日光荣入伍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53153部队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我当时的户籍在鹤壁市浚县县城(非农业户口),1994年12月1日异地从安阳市应征入伍,1997年12月1日退伍后档案转入安阳市民政局安置办,随后安阳市安置办的负责人让我在家等候工作安排,这一等就是二十年,开始父母见没有希望安排工作,也为了以后我的生存考虑就把我的户口下到祖籍地(原来的鹤壁市大赉店镇曹庄村)成为现在的农业户口。二十年来我为了工作不断奔波于鹤壁和安阳之间,直到现在安阳市民政局的某些领导以我的户口不在本地为由拒绝安排,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之时我在部队执行任务时部队的领导没有说谁是异地入伍的士兵不用参加任务。二十年来安阳市民政局安置办没有一个人通知我不符合安置条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就业一栏表填上“自谋职业”。恳请省局领导在百忙之中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要求:一、自我退伍之日起补缴社会养老金。二、补偿生活费。三、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 2017-06-12
回复内容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退伍处,电话:0371-65906252\6590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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