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连锁总部委托配送 |
|---|---|
| 提交时间 | 2023-10-30 |
| 咨询内容 | 你好,按照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委托储存配送药品的,按照变更(增加)仓库地址办理有关许可手续。但是,实际获批的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仓库项是空的,即根据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知其仓库地址是哪里,也不知其委托配送的企业是那个?请问,如果判断该企业的仓库地址即收货地址?如该企业实为委托配送的,无需到药监局报备具体的配送企业是那家?他们之间相互签订委托配送协议即可?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 回复时间 | 2023-11-01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答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