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五保老人有没有护理补助,残疾五保老人享受不享受护理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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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7-31 |
| 咨询内容 | 王金发,男,1928年生,双目失明,双耳失聪20年,生活不能自理,享受五保待遇,一直由其侄子王社生(现年60岁,无经济来源)全全赡养,现在政府让统计的两类残疾人补助调查工作,说我爷爷因享受五保待遇不在这次两类残疾人补助的调查范围,咨询县残联和市残联后,说是根据国务院2015年52号文件,和豫残联2016,83号文件,而我查阅相关文件后,这2个文件上并没有说五保老人不在补助范围,现在分歧在于五保老人加极重度残疾,是否享受残疾人护理补助,市县都说不能重复享受,而五保费不含护理费,残联又不给残疾人护理补助,怎么能算重复享受呢?市县都说是按政策执行,但又政策相冲突,让我们去省残联咨询了,省残联只说按政策办事,面对这种特例,没有一个部门能给出答复或者说愿意往上一级领导反映此事,请民政领导指示,是政策制定时的漏洞,还是下面部门没有正确领会中央的文件?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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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8-17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