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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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16-03-21 |
| 咨询内容 | 你好,我在部队服役12年了,因工作原因不能生育了,想问下关于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能享受每年3000多的补助么?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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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6-03-28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优抚处,电话:0371-6590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