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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标题 豫水建【2014】13号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不合理
提交时间 2015-12-23
咨询内容 河南省水利厅领导: 我个人认为豫水建【2014】13号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有不合理之处,对投标人不公平。 其中第七条 评标方法中的合理投标价法,我个人认为是为有奖项的企业量身定制的,应为现在好多项目采用权重计数,权重系数最多为0.5,而拥有某些奖项的企业报价一次可以增加或减少5%,这明显偏重有奖项的企业,基本等于那个项目有奖项的企业参与,它中标的几率比其他没有奖项的企业几率大很多。 请领导审定次建议。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水利厅
回复时间 2016-03-16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目前我厅正在对该评标办法进行修订,已完成了修改意见的征求意见。由于该办法是我厅与省发改委、省监察厅联合

制订的,可能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谢谢你对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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