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企业房租减免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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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05-09 |
| 咨询内容 | 一、2020年2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文件中指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已收取的要予以退还。鼓励其他不动产租赁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租金。 请问对此有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最新的政策文件? 二、2020年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会议确定推动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请问对此咱们河南省有没有具体的回应,及相关政策的制定,还想询问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的措施是否是强制性的,可以帮忙解读一下吗?希望可以得到回复,谢谢,辛苦啦!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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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05-09 |
| 回复内容 | 亲爱的田伟华网友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0〕9号)中“12.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已收取的要予以退还。鼓励其他不动产租赁机构对中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租金。(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的规定,您所咨询的问题的责任单位为省政府国资委,建议您向省政府国资委进行咨询。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