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咨询标题 地下室人防防化设备
提交时间 2019-09-28
咨询内容 1、地下室人防防化设备都有那些设备需在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登记备案,如需备案都需那些手续。 2、人防防化部分设备(密闭阀门、油网滤尘器、超排压活门、三防信号灯等)没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生产证许可证可以用吗。 3、地下室人防防化设备安装到时那一部分为准,河南省安装是统一的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10-10
回复内容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依据国家人防办《关于印发<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防〔2014〕438号)、《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化设备质量监管的通知》(国人防〔2017〕57号)等有关规定,答复如下: 一、地方各级人防部门负责受理防护防化设备定点企业的告知性备案。人防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2018年公示公告栏的《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网上公告须知》。企业按照国家人防办颁发的资格认定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业务。 二、防化设备包括:(一)防化报警、监测与控制设备;(二)滤毒与净化设备;(三)战时通风设备。自2017年4月17日起,国家人防办对防化设备中的战时通风设备生产安装不再实行资质管理,由从业企业按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规范进行生产安装;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生产的阀(活)门类产品(含防爆地漏),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并取消定点安装要求。国家人防办未取消资质管理和定点安装要求的防护防化设备,仍需凭资格认定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生产安装业务。 三、人防工程防化设备应在竣工验收前全部安装到位。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