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关于河南省人防设备信息价格咨询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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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2-11-18 |
| 咨询内容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自13年后,我省人防设备长达9年未出信息指导价,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和第十九条,已经完全放开进行市场竞争。但多个省市仍然在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及省市住建系统进行信息价更新,指导和服务城市人防建设。我省作为建筑大省,在2016年-2022年房地产业尤其以郑州为代表有重大发展,同时国家对人防建设的也越来越重视。 目前我司在开发项目过程中,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开发业务,多个项目均遇到人防门定价难的问题,同其他公司人员交流(凡是epc业务模式)均存在此情况,河南省人防办在秉承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同时,是否有计划对人防设备恢复市场信息参考价? 盼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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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11-24 |
| 回复内容 | 您好!咨询已收悉,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只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商品价格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定价权限和范围定价或指导经营者制定价格,而市场调节价应由经营者经过市场竞争自主定价。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