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咨询标题 | 河南省周口市困难群众门诊重大疾病无法二次报销 |
|---|---|
| 提交时间 | 2017-09-21 |
| 咨询内容 | 看到文件《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血友病A门诊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明确表明,患有门诊重大疾病困难群众可以在民政部门报销15%,但是在乡镇、市多次尝试报销仍无果,相关工作人员一致表示重大疾病必须有住院证才能报销,与医院说明情况想要办理住院手续,院方表示门诊重大疾病无法也无需办理住院,多次奔波得知报销无望后我想问下:是国家政策有所变化?还是我们市情况特殊不能依规办事?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河南省民政厅 |
|---|---|
| 回复时间 | 2017-09-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请您电话咨询我厅社会救助处,电话:0371-65508781 |